各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已经开始。
一、申报程序
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要求,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,实行地区(学校)限额申报(限额指标另行下达),择优推荐参评;其中推荐参评重点课题的数量,不超过推荐总数的20%(可四舍五入)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参评重点课题,原则上应从“重点选题范围”内选题,专项课题除外;如个别参评课题,研究预期成果级别较高,也可从“一般选题范围”内选题。参评一般课题,可以从所有选题范围内选题。
(二)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博士学位,且主持过市厅级(含高校校级)等课题,并已结题;课题组成员(含负责人,下同)不超过10人。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且主持过县级(含省属中小学校校级)等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(含负责人前三名,下同)参与过市厅级(含高校校级)等课题,并已结题;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。
(三)申请人应依据《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》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。
(四)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每位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在研国家级、省级教育科研课题负责人,不得申报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)。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。在研国家级、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,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。
(五)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。如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情况,一经查实,我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;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办课题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材料清单
1.申请评审书(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)。
2.设计与论证活页。
3.职称证明复印件(加盖负责人所在学校/单位公章)。
4.结题证明复印件(加盖负责人所在学校/单位公章)。
5.课题申报汇总表(加盖推荐部门/学校/单位公章)。
(二)有关要求
请欲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申报通知(https://www.fjedusr.cn/html/lm02/),按要求分别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7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(含《申请评审书》、《设计与论证活页》、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、职称证明、结题证明等)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fjlzykyc@126.com,文件命名方式:申报人+课题申报材料,邮件题目以“姓名 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”命名。如超出限额,将组织专家评审。
科研与交流合作处
2025年5月26日